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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投诉案例是否该实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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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16:11: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晚报见习记者王帆 “消费投诉案例所涉及的企业为何不实名曝光?”“不实名曝光能起多大作用?”近日,在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我市2012年十大消费投诉案例之后,一些市民提出了他们的质疑。
  记者注意到,历年来,我市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消费投诉案例均不采取实名公布,所涉及商家均以“某某”代之。为何不实名公布?广大消费者如何看待?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何俊秋表示,消费者协会公布一些消费投诉案例,目的不是曝光,而是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提醒消费者树立法律意识,在遇到类似情况或发现商品和服务有问题时,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对经营者进行教育和警示,促进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构建和谐的消费市场环境。
      “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对于一些拒绝接受消费者协会调查与调解的,或拒不改正错误行为的商家,消费者协会会进行实名曝光。”何俊秋说,任何商家不可能十全十美,总有不完善的地方,一些商家在被消费者投诉后,经消费者协会调解,能认识并改正错误行为。“不能因为这些商家一时的错误,就一棒子打死。”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大家纷纷表示对消费投诉案例应该实名曝光。市民王先生认为,实名曝光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可以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对其他商家起到震慑作用,促使商家文明诚信经营。“不实名曝光,起的作用不大。”王先生说。
      “消费者去投诉,都是无奈之举,是跟商家协商无果后才去投诉的,这样的商家就应该实名曝光,提醒其他消费者在购买这些商家产品时要慎重。”市民夏女士说,不实名曝光,其他消费者就不知道哪些商家曾侵犯消费者权益,起不到提醒的作用。
      据了解,目前,其他省市的一些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消费投诉案例已经采取了实名方式,这一举措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好评。市民刘先生认为,“3.15”消费投诉案例发布全部实行实名制,可以更好地监督商家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协会是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协会,要成为消费者权益的忠实维护者就不能顾及一些商家的脸面。”刘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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