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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一乡村教师非法吸收公众资金160万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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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5 18:06: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因贪图高息,一乡村教师以2分月息回报非法吸收罗某等8人的资金160万元,再以5分月息转借给商人任某,后任某卷款潜逃,给受害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10月21日,大江网记者获悉,近日,赣州市于都县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

   今年34岁的王某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于都县某乡镇中学任教,并因教学成绩优异很快被提拔为政教处副主任,日子过得虽然平淡但却幸福。2008年元月,王某无意间得知了一个消息,而正是这个消息将他推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

   原来,王某有一远方亲戚任某一直在广东投资办厂,因工厂资金周转不利,任某特意回家筹措资金,并称愿以5分的月息借款。王某得知后,认为这是一个生财的机会,便宣称自己在做生意,并通过同事张某、肖某将自己做生意需要资金及借款有2分月利息的信息向罗某等人介绍。

   2008年2月,罗某、孙某等人借给王某20万元,王某马上将钱转借给任某,任某每月按时将利息支付给王某,而扣除应给罗某等人的利息,王某每月都可以赚取不菲的一笔差价。尝到甜头的王某又鼓动罗某、孙某到社会上帮其宣传募集资金,之后曾某、肖某等6人也纷纷借款给王某。截止到2011年7月,王某先后向罗某等8人非法吸收存款160万元。2012年元月,任某突然卷款潜逃,导致王某所借款项无法偿还,受害人这才如梦方醒,纷纷报案。


                                                                (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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