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55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3岁少女与继父同居并产下女婴 继父被判刑11年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4 21:09: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3岁的花季少女李某,年幼无知,因从小缺乏父爱,便对继父刘某产生好感,多次发生性关系,并怀孕产下一名女婴。10月12日,大江网记者获悉,近日,赣州市于都县法院对于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强奸一案宣判,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一年。

  2006年,年仅9岁的李某随母亲再婚,到继父刘某家中生活。2009年下半年,李某的母亲外出务工,留在家中的李某向继父刘某表达了自己的好感。一天夜里,刘某与当时年仅12岁的李某发生了性关系。此后的几个月里,刘某与李某竟如同“恋人”般共同生活,并多次发生性关系。2010年,李某的母亲知道此事后,多次找刘某争吵,并阻止两人继续来往。

  一气之下,刘某带着李某离家一起外出打工,并同居在一起以“夫妻”名义生活,于2011年生下一名女婴。生下女婴后,远在外地的刘某还欣喜若狂地打电话给李某的母亲,恭喜她当上了外婆。

  面对丈夫的**和猖狂,气愤和无奈的李某母亲最终选择了报警,刘某也随即被抓获归案。

                                                                   (大江网)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联系我们|淮安信息网

GMT+8, 2024-5-19 19:20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