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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一女子网上自曝被煤老板包养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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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0 17:18: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声称被包养 讨百万分手费
龙南一女子网上自曝被煤老板包养经历 前男友认为其敲诈勒索

       “我们母女俩今晚睡哪里?”抱着1岁零5个月的女儿,今年28岁的范乐兰含着泪反复问道。自从因无钱交房租被房东赶出后,范乐兰只能抱着女儿在亲友处寄宿,有时不得不住15元/晚的小旅社。一想到女儿的父亲宋兴平住着价值数百万的别墅,母女俩却无处可去,无依无靠,范乐兰充满委屈和愤怒。  范乐兰是赣州市龙南县人,2010年前往当地一家煤矿公司上班时,成为煤矿老板宋兴平的情人。为讨要分手费及女儿抚养费,今年6月份以来,范乐兰在多个论坛发帖自曝其包养经历,引起不少网友关注。
  无钱交房租被房东赶出
  昨日上午,记者见到了范乐兰。范乐兰告诉记者,房子到期前,她就已发过多条短信给宋兴平,要求其解决母女生活问题,但宋兴平不理不睬。无奈之下,她只能抱着女儿,拖着行李,来到了宋兴平家门口。可无论怎么敲门,都没人开门。10多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将范乐兰的行李全部带往了龙南镇派出所。原来,宋兴平家人不堪骚扰,已经报警。
  在此之前,范乐兰已经和宋兴平的家人发生过纠纷。
  今年2月7日,范乐兰在住处突然遭到几名陌生人的殴打。经调查,民警发现范乐兰与宋兴平于2010年有婚外情关系,后两人分手,范乐兰于2011年为宋兴平生下女儿,并要求宋兴平支付100万元分手费,遭宋兴平拒绝。后来宋兴平的女儿宋琳琳看到范乐兰先后两次到其家闹事,便约了几个人上门殴打。
  随后,宋兴平先后支付了范乐兰医药费共计8700元。5月30日,龙南镇派出所对宋琳琳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对张某某等2人治安罚款500元。
  自称被强奸才做情人
  据范乐兰自述,她之所以做宋兴平的情人,是因为宋兴平勾引她,并在宾馆内强奸了她。
  2010年,范乐兰一心想在老家开一家餐饮店,却苦于没有本钱。于是,她想通过熟人到银行贷款,但一直没办理下来。有一天,她在银行门口,看到宋兴平的煤矿正在招聘文员,就通过应聘成为了煤矿的文员。
  “我上班后,他多次提出要我做他情人,我一直不答应。后来他得知我在贷款,便称只要做他的情人,不但会帮我贷款还会帮我还贷,并拿出一部分钱给我投资。”范乐兰觉得宋兴平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就信以为真。
  第二天,两人约好在宾馆商谈。在宾馆里,她看到宋兴平不安分,便想起身离开,结果却被宋兴平强奸,此后“被逼做了他的情人”。
  没过多久,范乐兰便辞了工作,离开在郊区的煤矿公司,住进了宋兴平在县城为其租的房子。“辞职后我就开始找店面做生意,结果他却说要跟满一年才会给我投资,直到我生下女儿后都没兑现任何一个承诺……”
  在多个论坛发帖讨说法
  范乐兰说,2010年年底她怀孕了,然而宋兴平却要求她去打胎,最终还是将她安排在赣州市一家医院生下小孩。2011年2月,两人的结晶宋小樱呱呱坠地。
  抱着女儿回到龙南后,范乐兰和宋兴平的感情慢慢走到了尽头。为了讨要分手费和女儿的抚养费,从2012年6月起,范乐兰在龙南本地一些论坛以及网易论坛等多个论坛,自曝其被煤矿老板包养的经历。
  范乐兰的遭遇在网上引起不少人同情,也引起了不少人指责。有网友认为,宋兴平既然包养情人,就该履行承诺付包养费。也有网友认为,范乐兰也有不是之处。此外,还有网友建议范乐兰运用法律武器,追讨女儿抚养费。
  “我跟了他3年,我们母女现在连买衣服的钱都没有……”范乐兰说,她打算拿到分手费后做点生意,独自将女儿抚养大。
  被指“狮子大开口”
  7月18日上午,范乐兰带着记者来到煤矿公司,电话里,宋兴平苦笑着告诉记者,范乐兰是个“职业骗子”,之前也曾骗过别的男人。他认为范乐兰现在是在对他进行敲诈勒索,并已将范告上了法院,法院也已受理。对于小孩的抚养费,宋兴平称愿意承担他的那部分。
  据该煤矿公司陈主任称,范乐兰走到今天,自己也有很大责任。“她来我们公司上班时,宋兴平的老婆也在公司上班,她明知宋兴平已有老婆孩子,还要破坏别人的家庭。”陈主任说,范乐兰当初就是看到宋兴平有钱,主动引诱。对此,范乐兰也表示,将到法院维护合法权益。
  对此事,北京市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徐之春律师认为,因宋兴平已婚,宋兴平和范乐兰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两人分手,宋兴平没有义务承担范乐兰的生活费及支付分手费、包养费。至于女儿,两人均有抚养义务。如果宋兴平拒绝支付,范乐兰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抚养费。(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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