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25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淮安出台规定防止权力寻租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7-7 10:32: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日,记者从市软建办了解到,近日我市出台了《淮安市防止行政审批权力寻租暂行规定》,就严格行政审批设定、规范行政审批实施、严明行政审批纪律、强化行政审批监督、 落实行政审批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以防止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

据介绍,所谓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赋予其某项权利、 免除其某项义务或者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权力寻租,是指行政审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利用手中的权力,避开各种控制、法规、审查,从而达到寻求或维护既得利益的一种活动。

该规定指出,未列入市zf文件公布的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凡是列入市zf文件公布的审批事项一律在淮安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中实施,凡是明确下放的审批事项不得继续实施(市级机关审批开发区等功能园区项目除外)。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手续,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手续,剔除冗余、低效、不符合发展要求的条件和环节,对确需保留的手续要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领导干部不准违反有关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及其人员以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指定、强令等方式, 影响干预行政审批,杜绝“先批条子后批项目”的现象。

据了解, 规定还指出行政审批机关应当建立完善“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积极推行网上查询、 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缴费、电子监督,减少审批人员与业务单位的直接接触和交往机会。 同时还明确行政审批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的行政审批内容。

此外, 该规定还就行政审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设定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违规受理和审查行政审批事项,违反行政审批时限、告知、收费、公开规定,违反行政审批实施和监督规定的相关责任和处分作出了明确要求。(何渊 刘海峰)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联系我们|淮安信息网

GMT+8, 2024-5-16 23:34 , Processed in 0.140625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