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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隐瞒妻子病史拿到离婚证半年后法院判决撤销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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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4 10:15: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3年6月底,张华带着妻子李芳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拿到民政局签发的离婚证书的张华如释重负,他等这一天已经等得太久了,如今离婚证在手,自己可以彻底甩掉李芳了。可张华怎么也没想到,就在半年后,妻子的家人将自己和民政局一起告上了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撤销民政局颁发的夫妻二人的离婚证书,而张华又得重新回到妻子身边,民政局发的证还能有假?这是怎么回事?故事还得从头说起。

妻子患精神分裂症

幸福家庭濒临破碎

张华和李芳2003年相识、恋爱,随后开始同居生活,2005年两人育有一女,2008年两人登记结婚。虽然结婚生子的顺序和正常夫妻有所颠倒,但并不影响两人的感情生活,在邻居眼中,他们是幸福美满的一家。

但外人都不知道,就在两人领证之前,李芳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并一直持续治疗至今。这份诊断对于张华来说有如晴天霹雳,可是考虑到两人已经有了一个2岁多的孩子,加上妻子平时吃了药和正常人也没什么两样,最终,虽然妻子有精神疾病,张华还是决定和李芳到民政局登记结婚。

而这一过就是5年,这5年对于张华来说可以说是度日如年,虽然妻子的家人对自己很好,可妻子患有精神分裂症的阴影始终在他脑海挥之不去,妻子每天都要靠药物维持才能和正常人一样,直到今年6月,张华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终于决定放手一搏。

丈夫隐瞒妻子病史

终于拿到离婚证

张华开始计划着自己的离婚行动,他拟好了离婚协议书,可如何才能让妻子在协议书上签字?张华知道,妻子患的是精神分裂症,脾气时好时坏,阴晴不定,只要略施“苦肉计”,相信妻子体谅自己的辛苦,一定会同意离婚的。

于是,张华经常在妻子面前表忠心,却又痛诉自己的“辛苦”以博取妻子的同情。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6月底一天,在张华对妻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李芳终于同意了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

不久,张华便带着李芳瞒着李芳的家人,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张华向民政局提交了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而他却没有向民政局说明妻子患有精神分裂症仍在治疗这一情况。最终民政局在审核之后,于当天向两人颁发了离婚证书,张华终于如愿以偿。

女方家人诉至法院

离婚证书被撤销

本以为就此迎来了崭新的生活,不料,今年11月份,李芳的家人知道了二人离婚的真相,一怒之下,将民政局和张华一起告上了法院。李芳家人认为,由于李芳患有精神病,属限制行为能力人,根据《婚姻登记条例》,民政部门不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离婚登记,本案张华在办理离婚时,李芳仍处于精神病患病期间,民政部门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并未对其行为能力方面进行审查,未尽到审查义务,程序违法,该离婚登记应予撤销。

民政部门也觉得冤枉,因为在审核时,张华和李芳均未当场说明李芳患病这一情况,即使李芳患有精神病,但民政部门也没有证据证明其是无行为能力人。就算李芳是无行为能力人,张华对民政局隐瞒了事实,后果也该由他承担。

张华则认为李芳大部分时间都在家服药,没有影响生活,离婚协议系李芳本人所签,自己没有诱导行为。民政部门也尽到了审查义务,离婚协议应该有效。

最终,淮阴区法院日前审理后认为,民政部门尽到了审查义务,但由于张华隐瞒事实真相,导致民政局作出的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行政行为违法。最终判决,撤销民政局作出的张华和李芳的离婚证书。(文中人物为化名)记者王磊 通讯员 孙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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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4 10:22:25 | 只看该作者

一个隐瞒精神病,一个苦心离婚,然后糊涂官判葫芦案,非要把瓜强扭了,结论,一群浑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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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4 10:29:08 | 只看该作者

什么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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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4 10:35:51 | 只看该作者

撤销民政局作出的张华和李芳的离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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