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32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夜归少年回家路上遭绑架续 绑匪已获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13 13:44: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去年8月,分宜一名16岁少年夜归途中被两名绑匪绑架并向其家人勒索赎金5万元,案发后,分宜警方仅用了21小时就侦破该起绑架案一事。昨日,分宜县人民法院对该起绑架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杨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黄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与被告人黄某在新余一网吧相识,数日后,杨某到黄某的“球迷酒吧”借钱,因黄某经营不善,已欠外债,借钱未果,黄某提议绑架小孩勒索钱财,杨某随即同意。2012年8月2日晚上10时许,两人驾驶车辆行驶至分宜县矿建附近,见两个男孩在路旁行走,黄某便下车,将一男孩拉上车。绑匪恐吓男孩,要是不说出家庭联系方式,就把他推入河中,男孩无奈说出母亲电话。绑匪给男孩母亲打电话,称其儿子在他们手上,要其准备5万元的赎金。男孩母亲找亲戚借了钱,按绑匪指示将4.91万元现金扔至仙女湖大道高速桥下。事先躲藏在草丛中的绑匪捡到赎款后,将男孩释放,开车迅速逃离现场。次日,杨某与黄某被分宜县公安局抓获,后将赃款全部退回。
  鉴于两被告人在实施绑架过程中,没有对被害人实施严重的暴力行为,收到赎金后立即释放被害人,可以认定为情节较轻,且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已退赃,一审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联系我们|淮安信息网

GMT+8, 2025-5-4 06:07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