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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法官郭晓梅、检察官张寿祥等人违纪、违法、枉法辦案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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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2-18 20:53: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法官郭晓梅认定黄建华构一、郭晓梅认定黄建华构成玩忽职守罪的证据二、郭晓梅认定黄建华构成玩忽职守罪的证据三、郭晓梅认定黄建华构成玩忽职守罪的证据四、郭晓梅认定黄建华构成玩忽职守罪的证据五、庭审中,郭晓梅始终拒绝被告人黄建华及黄建华对申诉控告的事实承担法律责任,请求




法官郭晓梅、检察官张寿祥等人违纪、违法、枉法办案无人管!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法官郭晓梅認定黄建华构成玩忽职守罪的4项证据之间存在严重矛盾,根本不能相互印证。其认定采信的证據“2、证人证言”、证据“3、被告人黄建华供述”,是检察官张寿祥等人怂恿利害关系责任人编造和刑讯逼供制造的偽证,与其认定采信的证据“1、船舶拆解资料书证”之间存在严重矛盾,根本不能相互印证;其认定采信的證据“4、楚州区人民检察院制作的同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是检察官张寿祥等人伪造之后又剪辑伪造的伪证,与其认定采信的证据“3、被告人黄建华供述”之间存在严重矛盾,根本没有同步之处,根本不能相互印证。
     事实和证据如下:
     一、郭晓梅认定黄建华构成玩忽职守罪的证据:“1、船舶拆解资料书证”,即: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三级船型办同步备案的《钢质挂桨机船拆解档案》中的《申请書》、《合同书》、《补充协议》、《完工报告书》、《zf补贴发放审批表》明确记载:是王学礼、常连生审验确认并审核认定涉案17条假冒挂桨机船及涉案17条假冒挂桨机船所有人周永华等人的身份和资格条件,并亲手幫助假冒船舶所有人填写了申请书,亲手与假冒船舶所有人签订了合同书和补充协议,亲手制作了完工报告书,亲手编制了zf补贴发放审批表,亲手簽署了“同意”、加盖了楚州区船型办公章,亲自报送淮安市船型办审核批准涉案17条假冒挂桨机船开工拆解、审核批准涉案17条假冒挂桨机船所有人周永华等人签字按手印冒领zf补贴574588.50元。而法官郭曉梅等人,却枉法规避上述原始書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挂桨机船申请拆解领取zf补贴的四道程序职责分工,偏面采信楚州区检察院张寿祥等6人徇私舞弊、三班四倒、连续74小时刑訊逼供制造的“被告人黄建华供述”、怂恿利害关系责任人王学礼、常连生等人编造的“证人证言”、伪造之后又经过剪辑伪造的“楚州区人民检察院制作的同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等言词伪证,认定黄建华没有认真核对,将“待拆解”“大船小证”挂桨机船均作同意拆解处理,导致假冒船舶所有人周永华等人用不符合条件的船冒充符合条件的船拆解,骗取zf拆船补贴574588.50元,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实际上,已经批准开工、进厂、上岸、完成预切割的挂桨机船,根本不存在“待拆解”,省船型办[2004]6号文有明确规定:必须坚持“先审批、后开工”和“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則,对不符合拆解改造條件和未按审批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的船舶不得随意开工。根本不是由第二道程序的现场监督拆解职责人员黄建华可随意同意拆解的;更不是由第二道程序的现場监督拆解职责人员黄建华可随意同意领取zf补贴的。
    二、郭晓梅认定黄建华构成玩忽职守罪的证据:“2、证人证言”,不但与證據“1、船舶拆解资料书证”相悖,而且根本没有一个证人到庭质证。
    三、郭晓梅认定黄建华构成玩忽职守罪的证据:“3、被告人黄建华供述”,不但与证据“1、船舶拆解资料书证”相悖,而且根本没有一份有合法的“同步录音录像视听资料”印证支持。
    四、郭晓梅认定黄建华构成玩忽职守罪的证据:“4、楚州区人民检察院制作的同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不但与证据“3、被告人黄建华供述”的询问时间不同步、询问人员不同步、记录人員不同步、询问内容不同步,而且没有被告人黄建华的签封手印,明显涉嫌剪辑伪造过,被告人黄建华不但当庭提出了质疑,并且使用邮政特快专递,向郭晓梅递交了同步司法鉴定书面申请,均被郭晓梅拒绝了。
    五、庭审中,郭晓梅始终拒绝被告人黄建華及其辩护律师刘志兴、王洁君的庭审质证,逼迫辩护律師刘志兴、王洁君当场抗议退庭。
黄建华对申诉控告的事实承担法律责任,请求有关部门依法立案查处,追究違纪、违法、枉法裁判的法官郭晓梅和枉法办案的检察官张寿祥等人的法律责任,还無辜者黄建华一个清白。
                 申诉控告人:黄建华
             联系电话:13511521289  
   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8195907050012  
               2013年9月8日


[ 此帖被huang50012在2013-10-14 11:0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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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2-18 21:00:15 | 只看该作者

法官郭晓梅、检察官张寿祥等人违纪、违法、枉法办案无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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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2-18 21:06: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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