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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缕时间的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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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29 11:14: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

        很久没有回到老街了,因为春节,我去了一趟老街。

        老街是我曾经居住过一个地方。我在这里渡过一个初中时代。

        这里的一切在我的记忆里是一张黑白的旧照片。

2.
        那个时候,我是一个性格怪异的男孩,长发,皮衣,灯芯绒裤子,幻想成为U2那样的乐手,没有谁能琢磨我的心。也许一个十五六岁男孩的心,的确是没有谁能懂。

        我借住在我的亲戚家里,那是一个几乎被废弃的平房。

        现在的我只记得,前面有一幢很高的楼房象收债一样把所有的阳光都掠夺了。门口还有一口很深的井,井口却是十分的狭小,井水的味道有点咸,水呈浅浅的绿色,泡的稀饭也是浅绿色。

        隔壁的房间住着一对老夫妻,他们是靠卖茶叶蛋为生。每天很晚收摊,凌晨就开始忙碌着煮茶叶蛋,豆腐干之类的东西。房间里常年有咸湿的气味。

        小屋在很深的巷子里,高楼里排放出来的污水总是往外泄漏,时间久了就形成一条水沟,里面可以反应出高楼里的居民生活条件很高。水沟使原本狭窄的巷子更狭窄。阴阴的,行走其总是感觉耳畔有风。

        那时我唯一获得的知识就是海带串比较挣钱。因为我每每听见屋外锅盖的声响,我就会出去帮忙。我总是无言地帮他们把三轮车从屋外推进来,帮着把东西卸下来,帮着打打水。老夫妻喜欢和我谈一天里的收获。

        我看着他们花白的头发,微微驼起的背就会想起我记忆里疼我的奶奶。

        我很奇怪,我一点都不讨厌这条深而逼仄的巷子。特别是深夜的时候,无灯,很黑,我穿梭其中就象一个幽灵。

        我削瘦、苍白的脸上没有笑容。我觉得我就是一个幽灵,一个孤独的幽灵,朋友都在混乱的地方挥霍短暂的青春。

        白天里,我总是踢球、打架。身上总是伤痕累累,我喜欢疼痛的感觉。因为那时,老街上提起小四,几乎没有人不知道这个名字。这都是疼痛带来的。

        我有一顶彷牌的呢耐克帽子,那是我的最爱。一直要到夏天我才会换上另一顶彷牌耐克的鸭舌帽。

        我从不把那些朋友带到小屋里去。

        我自己做饭,烧菜。饭是早上淘好米带到学校里蒸好满满一饭盒,中午吃一点,剩下的就是晚饭和早上的泡饭的来源。三年都是这样。

        做菜的工具是一种烧煤油的小洋炉子。小洋炉子的底座盛放煤油,上面有一个圆圆的架子铺上一层金属网,金属网有八个穿灯芯的眼,我用火柴一个个点燃,就呈现弱弱的火焰,微微地跳动着,好像风中的烛火。

        做饭的时间很长,值得等待。就如等待青春绽放的一刻。

        小洋炉子的颜色,是我一种说不清的颜色。我对那种颜色很反感,如果有条件的话,我会选择卖给收垃圾的大爷。

        后来我花了半天时间用菜刀把上面的漆全部刮落。

        我每个月去一次市里父亲开厂的地方,回来便会带回一塑料桶的煤油。

        所以后来我有了女友之后,我做菜的熟练程度,令她感到惊讶。女人的胃征服了,她的心也许就容易征服一点,因为胃和心的距离很短。

        我的屋子总是弥漫着茶叶蛋的味道,里面还夹杂着煤油的味道。墙上的石灰会在某一个寂静的时候脱落,落在潮湿的水泥地上,象摔碎了的光阴碎片。
        因为要省电,房间里只有一盏15瓦的节能灯,从蛀虫布满的梁上垂下,电线很长,上面都是苍蝇呆过的痕迹,呈现黯淡的颜色。梁上的老鼠在子夜才会出没,它用挑衅的眼神和我眼神进行交流。在此时期内我们一直和平相处,因为我的鞋子从未击中过目标。

        我的床靠着西墙,床头贴满了U2的宣传画,还有我喜欢的一些朋克乐手的图片。和我帽子一样大的窗户是封死的,一到起风的时候,窗外的树枝就会吱呀吱呀地唱一整晚的歌曲。

        那时的我,我总是喜欢把煤油倒出来看,淡红色的煤油倒出来的那一刻我感觉它要比水柔软。我便重复的把煤油倒出来,倒进去。我对此乐此不疲,它的颜色令我着迷。这是我临睡前必做的功课之一。

         我还有一个念头,就是想把水泥地撬开,看看是不是和我故乡的山上一样有泉眼。因为水泥地一年四季都是湿漉漉,不断地朝上冒着水滴,像哭泣的眼睛。


3.
   
        回老街的路上阳光直射在我的脸上,呈金黄的颜色,所有的冷风都在车窗前徘徊,车子里面一片暖暖。

        我借助发动机的力量穿梭在这美好的阳光里,无论它是肮脏还是洁净我都能穿透。树木、田野、散落的村庄都在被我甩在身后,我可以成功地到达我的目的地。

        我到了亲戚的新家,我对亲戚说,我想到老屋去看看。

        老屋都拆了很多年了。忠厚的他回答

        可我还是想去,看看。

        那座高楼也已经被拆迁,已经变成一片平地,建成了一个公园。

         血红的夕阳正落在矮矮的小山丘上,染红了整个公园。小树林里,树木一颗颗整齐的排立着,纤细的树枝紧密的挨着,形成一张巨大无比的网。落日的霞光薄薄的披上,使这张网的颜色变得金黄而柔软。一阵暖风吹过,树叶婆娑,发出清脆的碰触声和小鸟叽叽喳喳的鸣叫声组成了一支动听的夜曲。金色的网里面,粉红的桃花和洁白的梨花在日落的最后时分里竭力地争艳。弯弯的池塘盛满金光灿灿的鳞片,刺的我的眼睛难以睁开,泪也就此落下。

         公园的秋千上,有几个孩童在嬉戏,身后传来父母亲的叫喊声。孩子转眼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仿佛刚刚在这里游戏的是一群可爱的天使,因为我到来的声响,他们便隐藏起来。

         暮色渐渐浓了起来,公园里逐渐宁静的空气中飘溢着迷人的花香,浓密的使我我沉醉在温厚而又无言的甜蜜里。坐在公园长椅上的我久久不愿起立,生怕我的站立惊动这一份静逸的光景。

        因为美总是令人伤感,美总是容易破碎。

        我突然想起阿贝尔加缪在《灵魂之死》里对一个隐修院的描写:甜蜜的时光,缓慢的节奏,成群的鸽子从古老的塔楼上飞去,同样有某种类似香草气和虚无香气的东西使我身上产生一种满含着泪水的沉默。这沉默几乎使我感到解放。

        我沉默在景色里,觉察到我们的年华在悄悄溜走。

        我在想,直到我们临走的那一刻,白发苍苍的我们还能记得多少的承诺;记得我们爱过多少人,被那些人爱过;记得伤害过谁,被谁伤害过?记得多少喜怒哀乐?记得多少事和物?所以我珍惜这一刻的美好。

        其实就是这样的,适应和不适应都是我们的自我感觉。环境好比一个空盒子,重要的是我们自己,我们才是中心,我们不在了,什么都没有意义。

  
4.
       其实,一切都会老去,带着我们不舍的情感,留下的只是时间的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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