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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违建,怎么就拆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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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0-20 21:11: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府面前盖私房,法规逐条对不上
阻挡空气遮阳光,城管来了不用慌
你方走罢我砌墙,游击战术用得当
后方邻里须理解,我家房屋争平方
据说关系响当当,何愁手续没有章
再过数日君试看,手续齐全墙再长
果真如此太嚣张,玩弄法规于股掌
我们权益谁伸张,指望zf指望党
如此违建,咋就拆不了?!
    我们居住在淮安市zf对面附中宿舍楼,一直以邻里和睦,生活还算安静详和,自打去年年底,院墙的南隔壁邻居打破了这个院落的宁静,这位李姓的邻居开始锯掉了自家屋后的两棵老树,以他的说法是为了后面的邻居着想,不要让树荫遮挡了我们的阳光,正当我们感觉碰到这样的邻居,是前世修来的福气,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打心理感谢对方。然而不久以后,我们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了。
这位李姓邻居,先是拆掉了自家平房前面两侧的厢房,正当我们好奇之时,心想这家人做事真是特别,先锯树,再拆房,不要面积,要阳光,这才是真正懂生活的人!然而,不久以后对方的院子里却冒出了两层楼的混凝土框架,堂而皇之的盖起了楼房,后面的住户才如梦初醒,原来是拆小屋,盖楼房,听说市区早已经不给自建房了啊,而且它可横亘在后面住家的前面,影响到北面的住户。因此,我们打了拆违办的电话反映了这种情况,然而拆违办的执法人员来了之后却又走了,说对方的手续齐全,2002年办的证,2007年又换证了,只是房子一直没有盖,因此他们不能执法。只是将二楼以上的部分清除掉了。后面的住户认为既然zf发证了,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忍一忍就和谐了。
然而,更让人意想不到的事又发生了,2012年 5月4日星期五在原来的老房子上来了一群人,他们各司其职,动作麻利,训练有素,迅速地和土,码砖 ,大有争分夺秒之势,企图加层造成既定事实。我们当即与对方进行交涉,因为老房子本来就贴近我们的居民楼,再往上加,将严重影响后面住户的采光,空气流通。然而对方却不理睬,我们只好再次打通拆违办的电话,请求他们到现场看一看,拆违办的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后,对方出据不了相关证件,因此当场拆掉了加高的部分,并勒令对方不要再建了,为防止对方再违建还留下两员执法人员看守。然而,过程总是一波三折,结局总在意想之外,就这么简单的执法,对方却充分运用了“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的战术,城管来了你拆,城管走了我建。几次三番拉锯后,后面的住户看来眼里急在心里,市zf前面,信访局旁侧,明目张胆的违建,为什么这么难以清除?对方到底什么来历?为什么敢如此的戏弄拆违办?
最终的结果拆违办的妥协了,对方新码起的砖头不拆,也不准再加,等待对方补办手续,拆违办见到手续就算过关,试问有这么做的吗?违建拆不了,还等手续放行真让人摸不着头脑。
难道后面的住户的权益就不重要了吗?对方要建筑面积(前面建,后面加),难道后面的住户就不要阳光了吗?没办法我们查阅了《淮安市市区私有住宅规划建设管理规定(试行)》淮政发[2001]70号文件(以下简称《旧规》)及《淮安市市区个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发布单位:淮安市人民zf  颁布日期:2005-01-07   文号:空 (以下简称《新规》)
《旧规》第二条明文规定在清河区、清浦区、楚州区、淮阴区城市建成范围内,居民不得违反城市规划新建,扩建、改建私有住宅,规划部门和土地部门停止私人住宅的规划审批和土地审批。《新规》也没有修定这条,因此我们就有一个疑问,既然2001年开始停止私人住宅的规划审批和土地审批,2002年你从哪里办来的建房规划许可证呢?(在此申明一下,我们这些利益相关方,至今没有看到任何证件,有没有证也无从知晓,《新规》第九条规定施工现场须公开悬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也未曾见过)。

  


  


没有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须公开悬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好吧,当我们是意测,该户办的不是建房许可证,而是危房改造,原拆原建吧。《新规》第三条规定清河区、清浦区、淮阴区、经济开发区一类区范围内除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确认属危房,可以按原结构、原面积翻建外,不得进行其他个人住宅建设。对方住的是危房吗?有相关单位的鉴定手续吗?就算有手续、就算是危房,也得原拆原建,不改变原有的结构吧。然而,拆了厢房盖楼房,又是为何呢?还要在危房上加盖,更让人想不通了,危房加盖,也算奇闻秩事,大概是补了盖中盖,强身健体了不成。

  


这个应该不属于原拆原建吧。新建的二层楼房,盖在自家的
院子里,与后面的平房紧挨着,说是二层,已经赶上三层了。



      再退一步, 2002年拿了zf颁发的规划许可证,2002年为什么不建呢,时隔十年再建,有哪么长的时效吗?《新规》第十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件的有效期为1年,申请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1年内未开工、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也就是说,2002年拿的证,最迟2003年底就失效了,怎么可能带着一个失效的证件拖至2007年才去换证呢?
    至此,我们百思不得其解。如果有规划许可证,是怎么拿到的?如果没有规划许可证,违章建筑怎么就拆不了?明知违章建筑,怎么现场就禁不了?希望规划和住建部门能给我们一个答复。





附图:

  


新建的楼房已经落成,还加了一个类似碉楼的加层。后面的平房顶面也开始加层了。

  


开始起墙了,后来被拆违办的执法人员给拆了,拆违办的人一走,重新起,如此反复三次。

  


拆违办妥协了,我不拆你不建,来了手续算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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