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2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南昌规定公厕内苍蝇禁超3只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5-25 17:35: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昌市城市管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于2011年8月正式施行。“标准”对城区的清扫保洁、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果壳箱等公共设施的环境卫生管理标准进行了明确。其中规定公共厕所必须有管理保洁人员和保洁制度,设施完好,保持干净、整洁、卫生。“标准”还规定公厕内苍蝇不多于3只,便池内无粪渍、尿碱,无蛆,无异味等。公厕开放时间为7:00~22:00(八一广场、火车站广场及中山路等主要商业街的公厕实行全天开放)。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联系我们|淮安信息网

GMT+8, 2025-5-16 03:23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