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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知识竞赛視同完成会计继续教育學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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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小国
时间:
2012-8-28 10:05
标题:
关于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知识竞赛視同完成会计继续教育學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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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知识竞賽视同完成会计继续教育学分的公告
为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财政干部、财会人员和全体公民的财政法律素质,财政部決定举办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根据财政部《关于举办全国財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識竞赛的通知》(财法函〔2012〕36号)和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有关通知精神,特公告如下:
1、凡持有会计从业证的财会人员,参加竞赛且成绩合格的,可视同完成会计继续教育8学时,对未参加竟赛的人员不进行今年的登记。
2、参赛时间:2012年8月1日至9月30日。
3、参赛方式:①进入财政部网站——②从右侧找到“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圖标进入竞赛页面——③实名申请参赛号码——④答题(时间3小时内,可间断答题)——⑤交卷。
详询县财政局会计股:07978545760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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