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虔城部分道路黄标车无标车将限行 拟于4月1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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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odregq
时间:
2013-3-3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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虔城部分道路黄标车无标车将限行 拟于4月15日起实施
空气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我们的生活质量及身体健康。3月15日,记者从赣州市环保局获悉,我市拟定于4月15日起,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开展黄标车、无标车限行工作,从源头上控制汽车尾气污染。
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无标车即无环保标志的汽车。这些高污染排放车辆,是空气主要污染源之一。随着近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大量增加,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我市大气环境的污染日益加重,城区空气质量受到影响。为此,市环保部门将联合多个部门对城区部分区域开展黄标车、无标车限行工作。
根据《赣州市对黄标车及无标车限制通行的实施办法》要求,从4月15日起,我市将在红旗大道(东至八一四大道交会口,西至文明大道交会口)、西桥路、章江北大道、西津路、建国路、八境路、章贡路、濂溪路、中山路、赣江路、东郊路围合范围内的道路(含上述道路),开展黄标车限行试行工作,设置禁行标志,对限行车辆实施监管。此后,将根据这些区域黄标车限行实施情况、黄标车淘汰情况和我市道路交通情况,再适时扩大限行路段及区域。
据介绍,对在本市注册登记的车辆,环保部门将核发全国统一的环保标志。尚未核发环保标志的机动车车主可到各核发点按程序和要求对汽车检测、申领环保标志。其中,新购置机动车(包括已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牌证的机动车),可到办理登记的交警车管部门或当地核发点直接申领环保标志;对已经办理机动车登记而未领取环保标志,但仍在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内的新购置机动车,车主可直接在原办理机动车登记的部门补领环保标志;有效期内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损坏或者遗失的,车主需凭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在原环保标志核发点重新申领环保标志,无需上线进行排气污染检测;在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内未取得环保标志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者需凭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在原机动车检测的环保标志核发点申领环保标志,无需上线进行排气污染检测;正常年审的机动车,车主应先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凭检验合格证明及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领取环保标志。(张涌 记者罗珺)
不知道我们县的是不是在上中稍那个民意检测站啊,谁有电话去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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