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天涯 发表于 2012-10-21 22:15:07

寻乌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节选)

    文章简介: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防秋季是各类传染病、肠道流行病的要教育群众注意饮食安全,学会辨各乡镇、各学校要完善食品卫生安



各乡(镇)人民zf,县zf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根据县委、县zf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門务必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秋季是各类传染病、肠道流行病的高发季节。小卖部、流动商贩、学校食堂极易存在腐敗变质的食品及原料,容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为此,各乡(镇)要联合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立即排查圩鎮尤其是学校周边小卖部有无售卖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现象。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立即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检查,重点检查食堂设备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操作间及餐厅是否整洁,食堂是否有过期、霉变食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将排查及整改情况于10月18日前报县委办、县zf办。
  二、要全方位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
  要教育群众注意饮食安全,学会辨别食品的伪劣,不吃不洁的食物,不吃霉变、过期的食物,不食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不喝生水和劣质不卫生的饮料,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各学校要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宣传栏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預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以及识别腐敗、变质食品的能力。
  三、要及时做好食物中毒的救治和报告工作
  各乡镇、各学校要完善食品卫生安全防范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一要立即向县委办、县zf办、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绝不能以原因不明为由迟报或不报。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二要立即送医院并協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三要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四要配合衛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寻乌县人民zf办公室
                           201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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