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车出事故 损失谁來担?
文章简介:8月9日,市民曾先生反映,称他......曾先生说,事发当日,他是第一次......8月10日,记者来到赣州市瑞达......对此,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钟晓锋......8月9日,市民曾先生反映,称他5月初在赣州市瑞达驾校学习驾驶,在练习倒桩时发生事故。8月9日下午,他的教练刘师傅要求曾先生赔偿事故造成的损失。曾先生认为驾校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才导致事故发生,不应由他来承擔事故的损失,并认为自己交了2700元學费,就有权学完所有課程。
曾先生說,事发当日,他是第一次到瑞达驾校学车,在教练的陪同下来到临时训练场学倒桩。一辆卡车停在离临时训练场不到10米远的地方,中间没有隔离设施,因此曾先生在学车时不慎撞到卡车上,并造成旁邊一人受惊吓后退时摔傷。驾校要他赔偿一定的损失,否则就不让他繼续练車,令他不能接受。
8月10日,记者来到赣州市瑞达驾校进行采访。该校一名刘姓副校长告诉记者,曾先生5月在驾校临时训练场學车时,误将油门当刹车踩下,导致教练车撞上停在旁邊的一辆大货车,并造成一名送饭的阿姨受伤后一个星期不能上班,事故共造成近8000元的损失。当时,保险公司过来理赔,赔了1000多元,其他费用先由驾校支付。刘校长说,出事故的教练车是一辆买来不到一个星期的新车,事故的发生,教练有责任,学员也有责任。按照谁的过失谁承担的原则,驾校也对教练进行了处罚,扣除当事教练近一个月的工资。他同时认为,学员也應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学员坚持认为自己无责任并拒绝赔偿,他们只好将学员清退。
对此,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钟晓锋律师认为,驾校学员在学习驾驶过程中,因学员故意或违反相关操作规范或不聽从教练指挥而导致的損失,学员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因学员在学习驾驶过程中不慎而导致的损失由驾校承担,如果学员出于自愿,可以对损失方进行适当补偿。
(赣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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