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aMaozb 发表于 2013-3-14 21:38:08

彩电托运受损 消费者照价获赔

  (晚报 记者孙小军)对于通过物流公司托运的物品,不查看就签收会怎样呢?近日,家住分宜的朱师傅就被自己的“随笔一签”折腾得够呛。
  今年1月6日,朱师傅在南昌洪城大市场的文琴家电批发部购买了两台长虹牌液晶彩电,每台价格是4175元。因南昌与分宜相距较远,朱师傅便委托南昌某物流公司将彩电从南昌托运到分宜。1月7日上午,朱师傅来到该物流公司的分宜分公司提取货物。出于对物流公司的信任,朱师傅并没有当场对货物进行验看而是直接拉回了家。当天下午,闲下来的朱师傅准备安装电视,可拆开包装发现,其中一台电视的液晶显示屏已经破裂。
  朱师傅当即带上彩电前往物流公司寻求说法,要求物流公司照价赔偿。可物流公司却声称,朱师傅上午来领取货物的时候并没有发现彩电有问题,现在说出了问题谁知道是不是朱师傅自己弄坏了而故意来讹他们?物流公司以此为依据拒绝赔偿。
  无奈之下,朱师傅9日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工作人员在调查了解后认为,物流公司在消费者提取货物时有责任提醒消费者当场验看,该公司并未提醒朱师傅当场查验,并且电视的损坏也是在托运过程中造成的,因此要求物流公司照价赔偿朱师傅一台新彩电。
  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快递物品到达后最好当面验看物品是否有损坏,尤其是家电等易碎物品,若对商品不满,也可及时办理退货或赔偿事宜。快递公司也应提醒消费者当面验看货品,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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